近日,公司姜福东老师在《政治与法律》2014年第3期发表论文《后现代法律解释主义批判》。《政治与法律》是中文核心期刊、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、cssci来源期刊。
附:
摘要:后现代主义法律解释是一种自身带有主观主义、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倾向的理论范式。在该范式下,解释主体是视角主义的,解释对象是情境主义的,解释目的是游戏主义的,解释方法是非理性主义的。该范式过分凸显解释的主观性、恣意性、差异性、不确定性、游戏性以及方法的非理性,从而消解了解释的客观性、服从性、普遍性、确定性、规范性以及方法的理性等法治特质。法律解释的所谓后现代转向应引起严肃的法治论者的高度警惕。
关键词:后现代主义;法律解释;法学批判